“聘请阳光监督员,是为了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探索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机制,以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举措来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南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县纪委县监委一名干部表示:“阳光监督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是监督、也是关爱!将监督执纪问责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这种监督的常态化可以更好地防止制度异化、权力霉变、干部腐化。我们要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共同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