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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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根据南办字〔2016〕61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南华县纪委监委(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南华县监察委员会的合并简称)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南华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反腐败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充分彰显。

1.突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巡视巡察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

2.突出示范带动,全面全域推进“清廉南华”建设。把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与清廉单元建设深度融合,开展“十个一”廉洁教育,重点打造清廉单元示范点43个,龙川镇龙泉社区率先打造全州首个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清廉龙泉E点通”,助推全县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引领“清廉村居”数智工程。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领衔负责制,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7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有力有效监督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经验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南华“赢”商记》在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

3.突出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深挖彻查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扎实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紧盯扶贫、社保、生态环保、粮食购销等重点行业持续深入整治。在龙川镇、沙桥镇、雨露乡、五街镇选取10个村(社区),探索建立“1+8”制度体系,落实19项监督措施,打造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省级试点南华样本。

4.突出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敢腐”的震慑持续释放。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集成集束效应,创新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高质量办理上级指定管辖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扎牢。坚持标本兼治,把案件查办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贯通起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清权确权,评定权力风险等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想腐”的自觉持续增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案审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政策法规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6个派驻机构,分别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机构设在县纪委监委;1个县委巡察机构(含巡察办和巡察组)。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1个巡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县委巡察机构和巡察信息中心无独立账户与纪委共用一个账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南华县纪委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72,99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80,441.41元,占总收入的93.0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92,548.77元,占总收入的6.97%。与上年17,416,718.07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56,272.11元,增长14.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5,543.71元,增长8.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90,728.4元,增长361.38%。总收入增加原因:一是2022年度增加了“走读式”谈话室建设项目资金;二是人员动态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补发了2021年部分绩效和调整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0,348,936.23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6,519.55元,占总支出的84.16%;项目支出3,222,416.68元,占总支出的15.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7,997,225.1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51,711.13元,增长13.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86,621.85元,增长12.38%;项目支出增加465,089.28元,增长16.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总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2022年度增加了“走读式”谈话室建设项目支出;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补发了2021年部分绩效和调整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26,519.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56,217.55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0,302元,占基本支出的8.58%。人均支出17,096.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2,416.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

1.纪检监察专项工作1,804,424.00元;

2.县委巡察专项工作270,000.00元;

3.“走读式”谈话室改造支出600,000.00元;

4.审查调查支出372,992.68元;

5.乡镇反腐及办案支出100,000.00元;

6.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支出50,000.00元;

7.纪委全会支出25,000.00元。

以上项目经费的支出,为营造南华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提供了资金支持和设施安全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8,388.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6%与上年17,563,504.17元相比增加1,474,884.18元,增长8.4%,增加的原因:一是2022年度增加了“走读式”谈话室建设项目支出;二是人员动态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补发了2021年部分绩效和调整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四是办案力度加大纪检监察专项工作差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90,81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差旅、交通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2,96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36,42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08,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40,000.00元25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10,000.00元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二者取数口径不一致。年初预算数只取本年度一般财政拨款中的基本支出部分,而决算数则包含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及本年度基本和项目支出三部分组成。实际上,我单位“三公”经费均在财政预算内列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220,000.00元减少7,700元,下降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00元,下降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次数减少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及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督促检查、案件调查、周边县市到我县开展学习交流及乡村干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602.00元,比上年1,408,600.00元增加5,002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动态增加,公务交通补贴费增加,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南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9,855,533.23元,其中,流动资产7,952,277.65元,固定资产1,903,255.5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5,795,007.9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60,525.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14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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