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规矩烙刻在心践之于行——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日期:2024-06-07点击:116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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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住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在省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集中学习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拓展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的成果。

  会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重要职责,要把学《条例》、用《条例》作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职业素养、专业素养的重要举措,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内强队伍素质、外促清廉建设的重要抓手,高标准、严要求,走好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进阶之路,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建设。

  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把《条例》作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必修教材,日常言行的行为准则,管党治党的铁规戒尺,自觉做党的纪律的模范学习者、遵守者、执行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效纪检监察履职的成效,深入扎实推进清廉建设,全力打造新时代清廉云南新名片。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昆明市纪委监委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对《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深远考量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为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履职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也是干好事业的重要基础。”昆明市纪委监委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付诸行动,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求实效,聚焦重点深入学、端正态度认真学、以案示警督促学,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让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怀敬畏之心。持续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求实效,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带头遵纪、模范守纪的政治自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查摆自己、自我剖析、从严要求,以经得起检验的底气和自信,坚决对“灯下黑”说“不”。

  同时,要持续在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求实效,以推动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为抓手,不断巩固昆明政治生态整体向好、持续向好、长期向好大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护航“六个春城”建设贡献昆明纪检监察力量。

  在官渡区,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统一,统筹安排条例学习、警示教育、纪律培训等各项任务,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推进、取得好效果。

  为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把《条例》学习纳入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必修课,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在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设专栏,转发《条例》原文以及修订背景、重点内容的解读文章;组织实践锻炼等活动,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成效转化,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

  “把纪律教育和工作实际相融合,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筑牢思想防线。”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活教材”,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资料、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分层级、分领域、分系统开展警示教育,让严守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同时,积极探索“廉政教育+党性教育”机制,通过读党章、学典型、听故事、讲感悟等方式,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与党性教育嵌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养过程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一把手”成为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对象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

  “作为党员干部,要以纪律为戒尺,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不逾红线底线。”鲁甸县纪委监委对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帮助履新干部把稳“方向盘”、系好廉洁“风纪扣”。

  鲁甸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坚持用身边典型案例作为纪律教育的“活教材”,通过廉政谈话、纪法培训、警示教育等举措,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把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全过程,延伸至各行业各领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廉洁防线,推进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突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该县根据干部的部门情况、岗位特点、廉政风险点,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话,提出纪律要求和风险防范提醒。同时,坚持提醒、教育、帮助在前,不断探索完善廉政谈话方式方法,通过一系列措施,形成“发现问题、开展谈话、整改落实、跟踪回访”的闭环,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抓住学习教育这个关键,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纪法培训体系,将纪律教育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作用,定期上廉政党课,运用现场授课、互动交流等方式,对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制度进行学习,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风险防范教育。

  与鲁甸相似,临沧市纪委监委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精确分类、精准部署、精准施策。

  在全面做好集中性纪律教育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把“一把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督促其扛牢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通过“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方式,推动在纪律教育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此外,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制定出台《防范领导干部随意决策任性决策十条硬约束措施》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为领导干部划定了行为底线。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临沧市始终坚持以训助学为核心,精心组织开展《条例》的解读和培训工作,全力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迅速升温、全面铺开。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制定《条例》培训计划,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必修课程列入教学计划,覆盖219期年度计划培训班次。截至目前,已举办26期,共培训4112人次,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能够深入理解并自觉践行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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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官渡区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谈感受话举措,并表示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内心深处敬畏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严守纪律。通讯员 李白江

  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促学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曲靖市把警示教育作为加强纪律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工作来抓,用好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活教材”,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件警示录、忏悔录,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把纪律教育与推进清廉曲靖建设有机融合,聚焦结合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建议、违纪违法案件等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一批涉及行业性、系统性的典型问题,深入查摆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管理监督、履职尽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进一步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有的放矢、走深走实。

  “为什么要学、学什么和怎么学?”会泽县纪委监委从这3个问题入手,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字斟句酌学、联系实际学,学深学透,学在日常,抓在经常。

  该县举办纪法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为纪检监察干部授课,围绕《条例》的发展历程、亮点解读、总则的主要内容、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违纪行为的分类、六大纪律的表现等内容,并结合丰富的现实案例,对常见违纪行为及其表现、违反纪律规矩的后果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必学内容,主动适应新旧《条例》的变化,提升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在课堂上,大家带着疑问,将主讲人分享的内容一一记录在本子里,并在课后的交流环节提出自己的疑问,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明确底线、划出红线、树牢高压线,才能在遵规守纪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素质。5月24日,在楚雄州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州结合典型案例通报,解析新修订的《条例》,为现场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规党纪教育课。

  该州通过警示教育、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从而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严格纪律执行,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将学习成果体现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新修订《条例》既充实了违纪情形,又细化了处分规定,更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南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修订的《条例》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全面加强清廉云南建设,营造持久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联系实际学,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欧阳宏 朱斌 舒丹 陈聪明 聂海涛 杨静 毕瑞 姚正芳)

 

来源:云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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