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村集体资金追存记

日期:2023-08-18点击:2978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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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组长,巡察组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我们已经整改完成了,我们社区更换648块智能水表的97200元已经全部交到社区集体账户上了,我心中的石头也总算是落下了!”近日,南华县龙川镇二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向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组长汇报道。

9万多元的村集体资金得以追存“回家”,源于一次巡察立行立改。

原来,在南华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二街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工作人员在查阅账册时发现,2020年10月该社区实施了一项自来水入户更换安装工程,每户居民需自筹资金150元购买智能水表一块,但该社区在2020年12月8日存入社区集体账户居民自筹资金45000元之后,便再没有相关资金入账记录了。

“每户收取150元,二街社区700多户居民,应收10万元左右,为何只有一半?”这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警觉。

巡察组立即找来该社区负责水表费收缴的王某某谈话了解情况。当提到社区收缴水表费时,他赶忙找来花名册,急切地翻看着手边的花名册。

“近两年收缴的金额都有登记……目前还有施工方代收的3万多元和5户居民750元钱没有收到。”王某某支支吾吾地说。

“为什么没有收到,而且收到的资金也都没有存入集体账户?”巡察组工作人员追问道。

“我想等全部都收齐了再存入集体账户……”王某某低着头不安地回答。

“每户缴纳的钱虽然不多,但关乎村民的切身利益。不按时收缴、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存入集体账户,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请你马上把账目清理出来,并将清理情况尽快反馈给我们。”巡察人员严肃地提出要求。

经盘点统计,该社区共有741户居民,更换了智能水表648块,应收资金97200元,但由于王某某未及时清理施工方代收款和居民未交纳情况,致使剩下的自筹资金52200元一拖再拖,直至2023年巡察时还未存入集体账户。

“集体资金事关群众利益,一分钱也不能流失。”掌握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经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向二街社区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社区党总支马上整改。

三天后,该社区就向施工方和5户民居收齐了拖欠3年的水表更换费,并将资金存入了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体账户。

“是我工作拖沓,疏忽大意,作风不严不实,他们不交给我,我就没有去追,也没有及时把账目清理出来,现在终于把这笔钱清清爽爽地交齐了,我心里也轻松了。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更细致更负责任地把社区的工作干好。”事后,王某某推心置腹地向巡察组说道。

同时,县委巡察组还督促龙川镇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及时清理村(社区)集体资金缴存情况,避免“坐收坐支”,并督促镇、村两级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各村(社区)建立村干部分片区包干制度,落实“三资”管理分片负责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巡察工作就是要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在干部群众的期盼声中进驻,在干部群众的赞扬声中撤出。既要发现问题,又要推动解决问题,才能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巨大成效,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南华县纪委监委 杨庆林 张艳梅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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