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8000元公款 他寝食难安终坦白

日期:2023-06-05点击:2800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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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和平镇邓家湾村党总支副书记何某某踟蹰再三,终于下定决心主动上交8000元违纪款。

“问题说出来后,我的心里踏实多了。”如实向和平镇纪委“交底”后,何某某舒了一口气。

2017年,作为一名80后年轻村干部,刚上任邓家湾村党总支副书记的何某某是该村的中坚力量。他负责党建、脱贫攻坚等多项工作,向群众推广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就是他的职责之一。

为群众申办小额扶贫贷款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也是村里的民生大事。某日,何某某携带邓家湾村委会公章前往和平镇信用社,找到信贷员沙某某,为邓家湾九头山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申请办理了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业务。

事情办妥后,何某某突然被沙某某叫停了脚步:“老何,这里还有8000元,是企业委托信用社转给邓家湾村委会的工作经费,请你把钱领回去吧。”

何某某以个人的名义签办了领取手续。为方便携带,这笔工作经费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何某某的银行卡。按照程序,何某某应在周一例会上向其他村“两委”成员报告此事,并尽快将工作经费存入财政所双代管的账户。

“签收手续办妥后,信用社和企业不会再过问这笔钱的去处,反正无人监管,还不如自己把钱拿去花。”何某某却心安理得地将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平时我给村里办事垫了不少钱,我拿了这笔钱,以后就算被发现了也有正当理由。”

5年间,何某某努力让自己“遗忘”此事。直至其他村委会干部李某某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禄丰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这起警示案例令何某某的心灵受到了极大震慑。何某某的“心理防线”开始崩塌,逐渐产生了主动上交违纪款的念头。

2022年11月14日,经中共禄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违法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的背后,是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加强的切实成效。”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严等突出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深化标本兼治,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小切口”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从严惩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行为,点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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